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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表面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培训、考试、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1-01-21 17:01:58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《职称评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(人社部发〔2019〕16号)》,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,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组织开展表面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工作,包括对申请者专业技术知识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两部分。通过考试、评审可获得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核准颁发的《表面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证书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流程

网上报名——申报资格初审——高级工程师申报资格专家评审——收集纸质资料(含电子版)——缴纳报名费——资格审查结果网上公示——缴纳培训、评审费——培训考试——评审——答辩(副高级、正高级)——结果公示——颁发证书 

二、时间安排(暂定)

1、1月25日前收集纸质资料。

2、1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(公示后自行退出评审不退费用)。

3、1月29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(5天)。

4、2月6日前缴纳培训考试费、评审费。

5、3-4月网上培训、考试、评审(时间选周六日)。

6、4-5月评审结果网上公示、颁发证书。 

三、相关费用

1、报名费:报名费500元/人,公示后自行退出评审不退费用。

2、培训、考试费用:培训考试费1800元/人。 

3、评审费:高级工程师收取评审费800 元/人,中级收取评审费500元/人,初级收取300元/人;不参加培训,收取评审费用1500 元/人。

4、费用减免:凭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及各分支机构会费缴纳有效证明享受费用减免(凭缴费发票联系秘书处核对)。 

四、培训和考试对象

1、本科及以下的申请者,需要参加专业技术知识培训、考试。

2、对非本专业毕业从事表面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申请者,需要参加专业技术知识培训、考试。

3、不要求参加培训、考试的对象:表面工程及相近专业毕业从事表面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,具有博士学位,取得中级职称后工作满2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,取得中级职称后工作满5年,经预审合格者可不参加培训,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 

联系人:刘娥 孙国庆

电 话:010-82237151

Email:stc@csea1991.org 

附件:回执表.docx